也想谈谈告密的问题。

这个问题似乎没什么可谈的,告密是中国价值观里最低等的劣行之一,也是我爸妈对我从小的一个教育重点,在学校闯了祸要被老师剋,但是敢把同伙供出来,被爸妈知道了得往死里打。告密是一种行为,其背后的本质是背叛,背叛是对别人信任的践踏,只要信任建立得有道理,这种践踏必然是令人不适甚至不齿的,没什么好讨论的。

那就先按下这个话题不表,说我见到的另一个有趣现象。人们在谈起美国和加拿大(尤其是加拿大,也许因为其他方面乏善可陈)的民风淳朴的时候,经常用来举例子的一点就是,人们对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积极性,遇见违法行为(比如闯红灯)积极检举。还有就是在体罚还刚要被社会舆论否定的时候流传的故事里,爸妈体罚孩子,结果孩子报警把自己爸妈抓起来了。这算是告密吗,可耻吗?

这两个例子或有意或无意地,忽略了告密和告发的区别。告密的内容应该是一个秘密,一个权力通过正常手段无法取得的证据。这也就意味着,在背叛之前有个过程,就是信任的建立,而且这种信任建立得要有道理。要么是两人有足够的私交,要么是事先明确进行约定,要么社会公德里默认的应当互信的情况,比如说,即便是陌生人,也要相信走在路上擦肩而过之际,对方不会从怀里取出一把匕首来捅你一刀。上面的例子里,报警者跟闯红灯的傻逼不熟,爸妈也只对孩子的抗揍能力有“信任”,所以并不存在背叛,只能算是告发。

那么问题转换一下,告发还是一种为人不齿的行径吗?

之所以要谈这个,是因为最近某选秀节目里,有些选手的粉丝看不惯另一位选手,向某部门举报该选手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霍老爷的公众号发布了一篇《xxxxx:世道变坏是从年轻人用36计开始的》,其中有这么一段话:“无论是权力任性导致的运动式治理也好,虚伪假大空的宣传也好,都必须基于‘告密’的群众基础才能存在,若是没有告密,至少,那些政治运动,只是统治者的一厢情愿,而一旦有了告密者,势必像病毒一样蔓延。”

我们对告密的鄙视,其正义性的一个重要来源是,告密是极权主义控制人的一个重要工具。电影《窃听风暴》里,东德的国家安全部门通过威逼利诱,迫使文化界人士、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周边的亲人朋友出卖隐私谈话内容,以此作为罪证抓捕审判。具体情节虽经过艺术加工,但这段历史是真实地发生过的。但是就在同一部电影里,当局除了发展眼线,还通过化妆成工人,在维修房屋的时候布设窃听装置来搜集情报。缺少了告密这一个工具,权力就控制不了人了吗?这种对告密的鄙视,和在行贿受贿问题里只谈行贿者是社会的蛀虫,在性工作者和嫖客之间只羞辱前者一样,算是老太太挑柿子——专捡软的捏。

和朋友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,他觉得告发是否应该,主取决于是否符合道德规范,是否出于当事人自己的正义感。然而一则动机实在难以揣测,再者道德规范的流动性又太强,既可以束缚在法律的框架内,又可以附身在狂热的意识形态甚至是宗教之上。宗教改革者胡格诺被教廷宣判火刑的时候,行刑的修女慈眉善目,添柴的动作谦恭优雅,引得绑在柱子上的胡格诺本人都感叹那“神圣的单纯”。威权既然能把触手伸向的素有信任的朋友伙伴之间,想要修改甚至扭转道德,简直轻而易举。

所以,当权力已经膨胀到能吸引人自发检举的时候,还是双手合十地祈祷吧,毕竟除此之外,我们已经没什么能做的事情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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